中铝集团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

来源: 中国铝业报时间: 2024-06-19作者: 李文锐

本网讯 (见习记者 李文锐)6月19日,中铝集团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,传达学习《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》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等内容。中铝集团党组书记、董事长段向东主持会议并作交流发言。中铝集团党组副书记、总经理王石磊,党组领导叶国华、董建雄、皇甫莹、田永忠、魏成文参加学习并围绕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。

会议指出,此次集体学习是全力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、贯彻落实《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学习会,对党员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者学纪知纪明纪守纪,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、行动自觉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要强化政治担当,深刻领会《摘编》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。一要在加强纪律建设上更加自觉。要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,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,聚焦重点、抓住关键,持续用力、久久为功。二要在提升政治能力上更加自觉。要经常回顾初心,经常对表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,经常学习先进、崇尚荣誉、接续奋斗,争取更大进步。三要在站稳政治立场上更加自觉。要带头树牢党章意识,坚决与党中央同心同德;在现实诱惑面前,决不能甘于被“围猎”;在个人得失面前,决不能对自己有利的事就争着干、对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事就绕道走。要强化纪律意识,让党员干部重视、警醒、知止。一要在学纪上持续用力。要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《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,通过对照学习相互印证、相得益彰;把学党纪作为常修课、必修课,反反复复学、联系实际学,自觉校正思想和行动。二要在用好教育资源上精准发力。要精准有效开展警示教育,用“身边事”讲实“硬道理”,用“案中人”点醒“梦中人”,保持警钟长鸣,把纪律要求刻印在心。三要在抓党性党风党纪上一起发力。要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,切实夯实党员干部遵章守纪、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,从根本上筑牢遵规守纪、清正廉洁的思想防线。

会议要求,要强化刚性约束,让纪律抓在经常、严在日常。一要强化纪律严肃性,把严的基调、严的措施、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,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贯到底。二要完善大监督格局,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,踩“红线”、越“底线”、闯“雷区”的行为。三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用好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、党内谈心谈话制度,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落实好“一岗双责”责任,进一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。要强化知行合一,积极为担当者担当。一要增强担当意识,用纪律这把“戒尺”管党治党,营造积极健康、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。二要准确区分范围,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、激励和约束并重,精准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深入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。三要为担当者担当,形成“勇于创新、敢于担当、积极作为”的浓厚氛围,汇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优秀有色金属集团的强大合力。

会议认为,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为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、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践行“国之大者”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《条例》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,与抓好中央巡视整改结合起来,与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,引导党员干部把工作重心聚焦到发展新质生产力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来,不断增强核心功能、提高核心竞争力。二要落实主体责任,健全长效机制。各级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,紧密结合实际,突出问题导向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,完善公司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制度。三要深入学习领会,把准《条例》规定。各级管理人员要原原本本学、逐字逐句学,采取多种形式深学细研,把《条例》精神学懂弄通,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。

中铝集团总经理助理、董事会秘书、纪检监察组副组长、首席信息官及各部门、新闻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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